大力建设全国统一政府采购市场

信阳市罗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24-09-04 00:00:00
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要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,畅通国内大循环。防止各地搞自我小循环,打消区域壁垒,真正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。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》指出,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,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,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,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,加快建设高效规范、公平竞争、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。

政府采购活动具有公共性、政策性、竞争性等特性,这些特性反映出政府采购活动具有丰富的经济价值、社会价值、人文价值和科学伦理价值,决定了政府采购在深化市场体制改革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、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、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,具有显著而重要的作用。政府采购市场既是全国大市场的组成部分,也是全国大市场的建设力量,更是全国大市场建设的示范榜样。其作用机理具体表现为:政府采购是连接政府消费与市场供给的直接通道,政府采购的交易双方是市场交易主体构成的主导力量,政府采购的范围和品类是判断市场和供应链发展与走向的风向标,政府采购规则是市场交易行为规制的准绳与标杆。正是由于这些作用机理,决定了政府采购在破解地方保护、垄断竞争、市场分割、资源专享、制度壁垒、不当竞争等问题上,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;在推进市场平等准入、维护公平诚信、信息透明、资源共享、落实政策功能、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,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
这些积极而不可替代的作用具体表现为:一是“统一”。即政府采购助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制度规则,加快实现五个统一。这就是,市场准入制度、市场公平竞争制度、商品和服务评定标准、信用制度、产权保护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。二是“扩大”。即政府采购助推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,打通堵点和淤点。通过健全现有政府采购市场和培育新型市场,快速扩大市场规模和市场容量,培育、发展和壮大全国统一大市场。三是“强大”。即政府采购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,更好发挥政府作用,优化营商环境,以统一大市场集聚资源、推动增长、激励创新、优化分工、促进竞争,提高市场效率和劳动生产率,全面推动各类市场由大到强转变,最终实现强大的统一大市场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,我们说,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,其重要前提和基础之一是必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政府采购市场。

营商环境是政府公共服务质效的外化表现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,贯彻新发展理念,构建新发展格局,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,加大国内经济循环的力度,正确认识政府采购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,清楚认识当前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,即采购规模小,引领作用有待加强;采购范围窄,适用领域亟需扩展;规制成本高,政策法规亟待统一;竞争不充分,市场开放急需扩大;应用场景差,技术壁垒必须打破;要求不落地,主体责任亟需落实等。从以下主要方面入手,即强化政策功能,扩大采购范围;统一基础制度,规范采购规则;完善基础设施,实现互联互通;改进技术手段,推进数字采购;完善采购方式,健全交易机制;落实主体责任,强化结果导向;强化内控建设,加强采购监管;严格成本管控,实行绩效管理;规范不当竞争,破除区域壁垒;优化营商环境,培育采购市场;加快建设全国统一政府采购市场,最终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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